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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公告

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基地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5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启动浙江树人学院“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系列文件法规精神,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总体要求,聚焦本基地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以重大社会民生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为切入口,重点研究服务经济理论与政策、公共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未来社区推进建设等,与政府同频共振,为政府出谋划策,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社科力量。

二、申报要求

(一)2023年本基地课题采取成果申报制,分为三类:

A 类——不限立项数成果:2022年度完成且围绕本基地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在服务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全生命周期康养体系研究、家政与生活性服务业研究、未来社区与基层治理研究等四个重点研究方向(以下称基地四个重点研究方向)的研究成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同时未标注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的,可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 ①网络文章被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录用且点击量超过 10 万人次;②文章发表在“三报一刊”且正文字数不少于 1500 字的; ③在国内权威期刊、SSCI ( SCI ) 一区期刊或 A&HCI 收录期刊发表的研究成果,产生良好影响的。

B 类——限立项数量成果:①近五年内( 2018年至2022 年) 立项,且在近三年内( 2020 年至 2022 年)结项的本基地自设课题(开放基金课题)成果(系列丛书优先),符合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标准,成果有本基地资助标识,未列为省级及以上课题的;②在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的研究成果,阐释党的理论、引导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频解读、采访时间需 5 分钟以上,其他发声点击量需超过10万人次) 。该类成果立项限额:本基地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4项。

C 类——预立项成果:与本基地四个重点研究方向一致或围绕“公共管理、基层治理、民生福祉、社会服务、弱势群体”等研究特色的系列丛书等专著(书稿完成率 80% 以上,未出版),可先申报作为预立项课题。预立项课题待正式出版后,予以正式立项并结题(自预立项日起算,书稿正式出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

原则上以上基地成果在出版、发表时必须明确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 ”字样,否则不视为基地成果。

成果的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A 类、B 类成果,每人每一类别均可立项,最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 3 项。本年度已立项其它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研究人员,只可立项A 类、B 类中的不同类别课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 2 项。

由本基地上报的课题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在省社科联指导下,由本基地依托单位浙江树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组织评审推荐,最后经省社科工作办组织专家评审后正式立项或预立项。

(二)2023年本基地继续设置自设课题(开放基金课题),分为两类:

1.申报项目具有一定质量,但因项目限额未入选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的,本基地将酌情择优立项为“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

2.围绕本基地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填写本基地自设课题(开放基金课题)申报书。项目结题按照基地课题标准执行,①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各类课题成果必须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②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正式公开出版;③成果形式为研究(调研)报告的须被市级(不含县级市)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实际工作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或获得市级(不含县级市)或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媒体上发表产生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或获得省领导批示。④成果形式为媒体发声的,网络文章被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录用且点击量超过 10 万人次;⑤预期成果形式为两种以上的,以最能体现课题设计内容的成果为主要。以上研究成果形式需均以“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为第一单位结题。

本基地自设课题(开放基金课题)申报,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优先。经评审,立为本基地自设课题(开放基金课题)的项目,由基地统一发文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具有核心期刊、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等高质量研究成果的,参照浙江树人学院科研资助与奖励办法,另行给予奖励。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应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符合要求的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材料报送到本基地(纸质版请发EMS,以收件日期为准;电子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材料要求:(1)《2023 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七份;(2)浙江宣传等各类录用证明一份;(3)系列丛书等专著书稿一份、出版合同一份;(4)《2023 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

2.申请人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2023年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基地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材料报送到本基地(纸质版请发EMS,以收件日期为准;电子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材料要求:(1)《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基地开放基金课题申报书》(附件3)及《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基地开放基金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均一式七份,一律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0571-88285820

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浙江树人学院现代服务业研究院)图信大楼907办公室

邮箱:iomszjsr@126.com



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 附件【附件1: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基地开放基金课题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基地开放基金课题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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